【博天电力快讯】北京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方案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推动形成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社会氛围,确保完成国家对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要求,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包括:

  第一类,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包括增量配电项目公司);

  第二类,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

  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按照不低于国家给本市下达的年度消纳责任权重指标进行分配,必要时,可根据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要进行适度上浮。

  文件提出,每年1月底前,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上年度消纳量核算,列出未完成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名单,并组织市场主体通过“超额消纳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完成消纳责任。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会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华北分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和华北能源监管局报送上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统计分析报告。

  每年2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上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完成情况考核,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公布考核结果,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上年度本市消纳及考核情况报告,并抄送华北能源监管局。对未履行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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